東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等部門關于印發《新建商品住宅品質提升支持政策》的通知
          更新時間:2024/7/6 閱讀:1105 次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住宅產品品質,根據省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八個方面措施》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研究同意,提出以下支持政策。

          一、土地出讓環節

          (一)規范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管理。土地出讓競買只繳納不低于出讓起始價20%的保證金,地塊成交后競買保證金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一個月內足額繳納出讓價款50%的基礎上,可容缺辦理部分工程的規劃、施工許可和預售許可手續,上半年出讓地塊剩余價款須在當年12月31日前按合同約定全部繳清,下半年出讓地塊剩余價款須在次年6月30日前按合同約定全部繳清,價款繳清后方可辦理不動產權證書。(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以下工作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鼓勵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推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預告登記,支持企業通過“預告登記”轉讓方式,盤活存量住宅土地。(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配套完善基礎設施。土地出讓前,需完成土地平整,完善地塊周邊道路路網建設,明確地塊紅線外市政管線設施接入點位。(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合理配建公共服務設施。以社區為單位,統籌配建公共服務設施,出讓地塊面積較小的應與周邊地塊一并考慮,集中設置。(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五)合理確定裝配式建筑配建比例。結合出讓地塊容積率指標和產品類型,在滿足裝配式建筑年度建設比例的前提下,統籌考慮裝配式建筑指標要求,提高多層、小高層、高層裝配式建筑配建比例,減少疊拼、聯排等低密度住宅裝配式建筑配建比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六)增加優質地塊供應。篩選配套設施完善、區位優良的優質地塊納入年度出讓計劃,支持因地制宜開發高品質住宅產品,進一步加大高品質住宅供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二、規劃設計環節

          (七)同步規劃建設公共設施。支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公用設施、綠地與開敞空間等用地與住宅用地統一規劃、同步開發建設。(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八)優化容積率計算規則。增加不計算容積率情形,不計容部分均不計算建筑面積,不計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計算面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1.住宅建筑陽臺進深不超過3米,且陽臺水平投影面積之和不超過住宅套內(含陽臺水平投影面積)建筑面積20%的,開敞陽臺建筑面積應按圍護設施外表面所圍空間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并計入容積率,封閉陽臺建筑面積應按其外圍護結構外表面所圍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并按其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入容積率;陽臺進深超過3米的部分按水平投影計算全面積并計入容積率。戶屬空中花園、空中共享平臺,滿足相關設計要求的不計入容積率。

          2.住宅項目集中配建的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衛生服務設施、養老服務設施、托育設施、體育健身設施、應急物資儲備房間,及為小區配套的變電站、配電房、換熱站、垃圾分類收集用房、公廁、車棚等不計入容積率。

          3.住宅用地內超額配建物業服務用房且增加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定標準的1倍,增加部分不計入容積率。

          4.建筑面積計算至外墻保溫層,保溫層外的保護層、找平層、飾面層等不計入容積率。

          5.7層及以下住宅可在底層設置庭院,庭院圍墻高度可不超過1.5米。地下負一層可設置下沉式露天小院,與下沉小院相連地下建筑不計入容積率。

          6.公共開放空間的交通附屬設施(含專用樓梯、電梯及坡道),不計入容積率。

          7.建筑物屋頂的梯屋、電梯機房、水箱間、人防報警間、通信基站機房,且上述建筑面積累計不大于屋頂面積25%時,不計入容積率。

          8.住宅建筑的架空層層高不低于3.6米,凈高不低于3.0米,僅以柱、剪力墻及必要的樓梯間、入戶大堂落地的樓座底層不計入容積率,架空部分作為公共開放空間、綠化使用的不計入容積率。

          9.住宅建筑入口門斗尺寸不大于2.1米×1.5米部分不計入容積率。

          10.住宅建筑間設置的風雨連廊不計入容積率。

          11.利用地下空間(指地下一層)建設一體化配套設施(如社區食堂、城市書房、家政便民、文化休閑、健身房等)的,不計入容積率。

          (九)支持調整規劃方案。對于已出讓,規劃未審批地塊或已審批但尚未實施的地塊,支持開發企業按本支持政策有關規定設計或調整規劃方案。(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十)穩妥推進“商改住”。貫徹落實國家、省支持性政策,對原有規劃條件難以繼續實施的,在符合詳細規劃且安全公平的條件下,可適當調整規劃條件,優化規劃指標。允許企業對已供應未開發建設的項目,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商住比”。允許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將已供應未開工的商業用地按程序調整為居住用地。允許將已供應未開工、在建、建成的商業用房、寫字樓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按程序調整為居住用地,由產權單位自持,不得分割轉讓,水電氣暖執行民用價格標準。應當收回土地的,堅決依法收回,另行處置。(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三、行政審批環節

          (十一)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對符合備案管理的房地產項目,實現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和變更全程網辦,1個工作日辦結。優化房地產項目規劃許可發放方式,前移審批服務,加強幫辦代辦服務,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與土地受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行政審批部門直接向土地受讓人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變更工程規劃許可項目名稱、建設單位等事項,不涉及規劃設計方案變更的,無需同步提報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在質監、安監、施工許可、人防4個事項合并為施工許可1個事項基礎上,將消防設計審查、建筑垃圾處置、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審批與施工許可集成辦理。推行施工許可分段辦理,有效促進項目早落地、早開工。(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四、項目交易環節

          (十二)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登記模式。在常態化開展同一銀行不動產“帶押過戶”的基礎上,推動跨行間“帶押過戶”辦理,為二手房市場交易注入更多活力。(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人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營監管分局)

          五、項目辦證環節

          (十三)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辦證”。深入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辦證”,鼓勵商業銀行配合開發企業將土地抵押依法轉為在建工程抵押,維護買賣雙方合法權益,從源頭上杜絕出現新的房屋產權遺留問題發生。(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稅務局、市人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營監管分局)

          六、金融支持環節

          (十四)加大融資支持力度。確定為高品質住宅試點項目并符合融資支持“白名單”條件的,可優先列入融資支持“白名單”,商業銀行在發放開發貸款、存量融資合理展期等方面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人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營監管分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十五)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繳存職工家庭購買我市高品質住宅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在原有基礎上增加10萬元。(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十六)優化公積金貸款流程。購房人購買新建預售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辦妥預抵押后放款;購房人購買新建現售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辦妥抵押后放款調整為辦妥抵押或預抵押后放款。(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七、示范推廣環節

          (十七)支持評優樹先。高品質住宅項目在推薦申報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工程質量等獎項時予以優先考慮。(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十八)促進技術轉化利用。優先將高品質住宅相關技術納入住房城建管理領域推廣應用技術公告和科技成果推廣目錄,促進轉化應用。(責任單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本支持政策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解釋。

          本支持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以前出臺的政策與本支持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支持政策為準。

           

          東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東營市財政局

          東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東營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東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國家稅務總局東營市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東營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營監管分局

          2024年6月30日